索引號 | 01526090-5-05_A/2018-0726004 | 發(fā)布機構 | 騰沖市團田鄉(xiāng) |
公開目錄 | 重大項目建設及征收 | 發(fā)布日期 | 2018-07-26 19:2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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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包方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申請應提交以下材料:(一)變更的書面請求;(二)已變更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證明材料;(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原件。
2、鄉(xiāng)農經站受理變更申請后,及時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規(guī)定的,報請市農經站受理變更手續(xù),并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上記載。
3、設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農業(yè)部令第33號)第十七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嚴重污損、毀壞、遺失的,承包方應向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申請換發(fā)、補發(fā)。 經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審核后,報請原發(fā)證機關辦理換發(fā)、補發(fā)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