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526031-5-/2020-0717123 | 發(fā)布機構(gòu) | 騰沖市自然資源局 |
公開目錄 | 公共服務(wù) | 發(fā)布日期 | 2020-07-17 16:47:04 |
文號 | 瀏覽量 |
劃撥土地使用權(quán)轉(zhuǎn)讓、出租、抵押審批服務(wù)指南
一、范圍
本指南規(guī)定了劃撥土地使用權(quán)轉(zhuǎn)讓、出租、抵押審批行政許可業(yè)務(wù)的受理范圍、受理地點、辦理依據(jù)、實施機關(guān)、辦件類型、審批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時限、審批收費、申請人權(quán)利和義務(wù)、咨詢、辦理流程、法律救濟等內(nèi)容。
本指南適用于本市行政轄區(qū)劃撥土地使用權(quán)轉(zhuǎn)讓、出租、抵押審批的申請與辦理。
二、事項名稱和代碼
事項名稱:劃撥土地使用權(quán)轉(zhuǎn)讓、出租、抵押審批
三、受理范圍
本行政許可適用于騰沖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單位、組織和個人劃撥土地使用權(quán)轉(zhuǎn)讓、出租、抵押審批的行政許可申請。
四、辦理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出讓和轉(zhuǎn)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條規(guī)定:符合下列條件的,經(jīng)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chǎn)管理部門批準,其劃撥土地使用權(quán)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quán)可以轉(zhuǎn)讓、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yè)、其他經(jīng)濟組織和個人;(二)領(lǐng)有國有土地使用證;(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chǎn)權(quán)證明;(四)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guī)定簽訂土地使用權(quán)出讓合同,向當?shù)厥小⒖h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quán)出讓金或者以轉(zhuǎn)讓、出租、抵押所獲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權(quán)出讓金。轉(zhuǎn)讓、出租、抵押前款劃撥土地使用權(quán)的,分別依照本條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規(guī)定辦理。(1990年5月19日國務(wù)院令第55號發(fā)布)
五、實施機關(guān)
騰沖市自然資源局
六、審批條件
本審批事項準予批準的條件:
1.材料齊全,真實有效,符合法定條件;
2.符合城鄉(xiāng)規(guī)劃、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
3.土地權(quán)屬清楚無爭議。
本審批事項不予批準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
七、審批數(shù)量
無限制。
八、受理地點和辦事窗口
受理地點:市政務(wù)服務(wù)中心
辦事窗口:市政務(wù)服務(wù)中心自然資源窗口
辦公時間: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工作日)
乘車方式:可乘坐公交車或出租車到達
九、申請材料
劃撥用地土地使用權(quán)轉(zhuǎn)讓審批許可申請材料目錄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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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
料名稱
|
原件
/
復(fù)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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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質(zhì)/電子文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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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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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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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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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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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quán)轉(zhuǎn)讓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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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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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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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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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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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chǎn)轉(zhuǎn)讓協(xi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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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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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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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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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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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和產(chǎn)權(quán)狀況告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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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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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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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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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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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使用證》或《不動產(chǎn)權(quán)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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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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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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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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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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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權(quán)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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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fù)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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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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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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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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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沖市房地產(chǎn)交易規(guī)劃告知書》或《規(guī)劃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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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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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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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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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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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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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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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質(zhì)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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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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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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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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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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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質(zhì)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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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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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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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繳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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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fù)印件
|
紙質(zhì)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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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審批時限
申請時限:無
受理時限:材料齊全當日受理
法定辦理時限: 20個工作日
承諾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
十一、審批收費及依據(jù)
收費環(huán)節(jié):審批前
收費項目:土地使用權(quán)出讓金
收費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出讓和轉(zhuǎn)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及相關(guān)規(guī)定
收費標準:評估確定或按競價結(jié)果
減免收費的情形: 無
繳費時間:資料齊全,領(lǐng)取批復(fù)
繳費地點:騰沖市自然資源局
十二、咨詢
(一)咨詢方式
l.窗口咨詢。地址:政務(wù)服務(wù)中心自然資源窗口
2.電話咨詢。電話號碼:0875-5183593
(二)咨詢回復(fù)
當面回復(fù)。
十三、辦理流程
(一)申請。提交方式窗口提交,接收申請的實施機關(guān)騰沖市自然資源局(耕保利用股)。提交時間工作日上午8:00時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受理。
1.受理。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請人出具的補正材料通知書。
2.不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一形式,要求申請人補正材料后,仍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和形式的,不受理,向申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并5個工作日退還所提交材料
(三)辦理進程查詢
查詢電話:0875-5182984
(四)審批結(jié)果及送達方式
1.審批結(jié)果:批復(fù)。
2.送達方式:直接領(lǐng)取,領(lǐng)取地址:騰沖市上綺羅社區(qū)郵電小區(qū)196號(騰沖市自然資源局耕保利用股)
十四、申請人權(quán)利和義務(wù)
(一)申請人權(quán)利
1.投訴。
投訴地址:騰沖市上綺羅社區(qū)郵電小區(qū)196號(騰沖市自然資源局辦公室)
投訴電話: 0875-5182486
投訴網(wǎng)址: 騰沖市自然資源局門戶網(wǎng)站
2、行政復(fù)議或行政訴訟
如不服,可自收到批復(fù)之日起60日內(nèi)向騰沖市人民政府或保山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提起行政復(fù)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nèi)直接向騰沖市人民法院起訴。
(二)申請人的義務(wù)
1、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2、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guān)規(guī)定。
十五、辦事流程示意圖
劃撥土地使用權(quán)轉(zhuǎn)讓許可辦事流程示意圖
十六、文書表單及辦事指南下載
下載地址:騰沖市自然資源局網(wǎng)站
直接領(lǐng)取: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