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526110-7-10_C/2018-0502002 | 發(fā)布機構 | 保山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騰沖分局 |
公開目錄 | 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 發(fā)布日期 | 2018-11-01 11:2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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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信息備案制度
各股室、站、所制作的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信息,經局領導審核批準后,交辦公室備案一份,年終統(tǒng)一由辦公室匯總移交局檔案室管理。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不予公開的信息備案制度
(一)依申請不予公開的信息,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向行政機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因所申請公開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wěn)定,本局答復信息申請人不予公開的信息。
(二)對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不予公開的,由相關股室、站、所填寫《騰沖市環(huán)境保護局答復信息申請人不予公開政府信息備案表》(以下簡稱《備案表》)(見附件),經局分管領導審核批準后,交辦公室備案。
(三)申請公開人對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提出復核申請的,由相關股室對《備案表》審核,經審核后發(fā)現(xiàn)其中含有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報局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復核,復核后認為確實含有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公開該信息。
(四)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備案表》及相關資料,年終由辦公室匯總整理后移交局檔案室管理。
本制度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騰沖市環(huán)境保護局答復信息申請人不予公開政府信息備案表
附件
騰沖市環(huán)境保護局答復信息申請人不予公開政府信息備案表
單位名稱(公章):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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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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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信息內容描述或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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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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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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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公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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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級保密部門審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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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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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簽字): 審核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