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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沖市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劃定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
騰沖市水務局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和中共中央
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見》。按照云南省水利廳工作安排,水務局積極推進全市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劃定工作,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果。
一是細化制訂工作計劃。制定印發(fā)《騰沖市禁止開墾坡地范圍劃定工作方案》。召開推進會,明確時間節(jié)點,準確、有序、高效推進劃定工作。二是全面詳細收集資料。積極對接有關部門,全面收集行政區(qū)劃、國土調查、國土空間規(guī)劃、坡度分級、耕地保護、礦產資源、“三區(qū)三線”、“林地一張圖”、各行業(yè)規(guī)劃等數據,梳理特定區(qū)域,科學合理確定禁墾范圍。三是部門聯動協同推進。組織自然資源、生態(tài)環(huán)境、農業(yè)農村、林業(yè)、高黎貢山管護局等部門及鄉(xiāng)鎮(zhèn)、街道,進行會商討論,并結合實際情況進行現場復核、圖斑修正,2024年 11 月 15 日在我局已召開第一次初步成果復核大會。
接下來,我局將主動對接各有關部門完成修正工作,待劃定成果審核通過后,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辦法,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