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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01526039-0-/2020-0320001 發(fā)布機構 騰沖市教育體育局
公開目錄 學生管理 發(fā)布日期 2020-03-20 09: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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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資助政策

                學生資助政策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保障貧困地區(qū)辦學經費,健全家庭困難學生資助體系。要推進教育精準脫貧,重點幫助貧困人口子女接受教育,阻斷貧困代際傳遞,讓每一個孩子都對自己有信心、對未來有希望。

目前,云南省已建立起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功能齊全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構建以政府為主導,學校和社會為補充的三位一體的資助格局,形成普惠性資助、特困性資助、獎勵性和補償性資助有機結合的多元混合資助模式,實現了三個全覆蓋,即各個學段全覆蓋、公辦民辦學校全覆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覆蓋,在制度上保障了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主要包括以下資助:

一、學前教育資助政策

(一)政府資助。對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公辦幼兒園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以及對提供普惠性、低收費服務的民辦幼兒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進行資助,每生每年300元,分春、秋兩季發(fā)放

(二)幼兒園資助。幼兒園從事業(yè)收入中提取4%的經費,用于減免保育教育費、提供特殊困難補助等。

(三)社會資助。各地建立和完善相關優(yōu)惠措施,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yè)、社會團體及個人等捐資,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

二、義務教育資助政策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享受兩免一補營養(yǎng)改善計劃政策:

(一)免學雜費:全部免除城鄉(xiāng)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學雜費。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特殊教育每生每年6000元;

(二)免費教科書。對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年90元,初中每生每年180

(三)生活補助。2019年秋季開始,云南省不再實施資助全覆蓋政策,按照國家標準對建檔立卡學生、貧困家庭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yǎng)家庭學生等四類寄宿制學生及此四類非寄宿制學生給予補助,其余資金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制學生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為:建檔立卡等四類寄宿制學生,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建檔立卡等四類非寄宿生,小學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特殊教育階段學校學生每生每年1250元。

(四)營養(yǎng)改善計劃。農村義務教育學生每生每天4元,一學年按200天計算,每生每年補助800元。

(五)少小民族補助。8個人口較少民族(景頗族、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諾族、德昂族、獨龍族學生)每生每年補助250元。

三、普通高中資助政策

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享受國家助學金、生活補助、免學費政策:

(一)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習和生活費開支。資助標準分為兩檔,其中一等為每生每年2500元,二等為每生每年1500元。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優(yōu)先享受一等國家助學金。分春、秋兩季發(fā)放

(二)免學雜費。2016年秋季學期起,免除公辦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yǎng)學生)學雜費。民辦學校學費標準高于補助的部分,學校可以按規(guī)定繼續(xù)向學生收取。騰沖市按等級學校收費標準免除學雜費:一中每生每年1400元,文星中學每生每年1200元,五中、八中每生每年1000元,其余完中每生每年800元,分春、秋兩季減免。

(三)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生活費補助。2017年秋季學期起,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按每生每年2500元給予生活費補助。分春、秋兩季發(fā)放

(四)學校資助。普通高中從事業(yè)收入中足額提取3%-5%的經費,用于減免學費、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

(五)社會資助。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yè)、社會團體及個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設立獎學金、助學金。

四、職業(yè)高中資助政策

職業(yè)高中享受國家助學金、免學費、雨露計劃政策,建檔立卡學生實現全覆蓋:

(一)免學費。對中等職業(yè)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zhèn))學生、城市涉農專業(yè)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全部納入免學費范圍。中等職業(yè)學校經批準的,學費標準高出于補助的部分,學校可以按規(guī)定繼續(xù)向學生收取。

(二)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為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yè)學生和非涉農專業(y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生每年2000元,按月測算,每生每月200元。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全部納入享受助學金范圍。

(三)雨露計劃補助標準:補助對象為中職在校建檔立卡學生,每生每年3000元,分春、秋兩季發(fā)放。

(四)東西協(xié)作計劃。對到上海就讀東西協(xié)作計劃的學生每生每年享受雨露計劃補助資金5000元,享受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潤雨計劃職業(yè)教育東西協(xié)作行動計劃資助資金1000元及交通及生活補助2000元,共計8000元。

(五)省政府獎學金。用于獎勵中職學校中全日制學生中特別優(yōu)秀的學生,每生每年4000 元。

(六)頂崗實習。安排中等職業(yè)學校三年級學生到企業(yè)等單位頂崗實習,獲得一定報酬,用于支付學習和生活費用。

五、本專科生教育階段

(一)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特別優(yōu)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二)省政府獎學金。與國家獎學金同一性質,每生每年6000元。

(三)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品學兼優(yōu)、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四)省政府勵志獎學金。與國家勵志獎學金同一性質,每生每年4000元。

(五)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資助標準分兩檔,一等每生每年3500元,二等每生每年2500元。自2016年起,農村建檔立卡學生和城市低保戶學生在校期間無條件享受一等國家助學金。

(六)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與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云南省主要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主,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戶籍所在縣(市、區(qū))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提出申請,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貸款期限為學制加13年,最長不超過20年。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貼息。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無需提高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即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七)師范生免費教育。在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

(八)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申請入學資助項目,解決從家庭所在地到被錄取院校之間的交通費及入學后短期的生活費。省內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九)優(yōu)秀貧困學子獎學金。2014年起,考入中央部委直屬高校(125所)的云南籍家庭經濟困難的優(yōu)秀本科學生可申請學費獎勵,在校學習期間連續(xù)獲得獎勵,由省財政給予每生每年5000元的學費獎勵。

(十)建檔立卡貧困戶大學生學費獎勵。2016年起,對云南省考入一本院校(158所)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在本科學習期間,除享受其他資助政策外,由省財政給予每生每年5000元的學費獎勵。

(十一)直過民族建檔立卡貧困戶大學生學費獎勵。2016年起,對云南省考入普通高校的直過民族(指:獨龍族、德昂族、基諾族、怒族、布朗族、景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等9個少數民族)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在其專科或本科學習期間,由省財政給予每生每年5000元的學費獎勵。

(十二)雨露計劃。2017年秋季開始,對全市建檔立卡貧困戶中,接受中職中技(含普通中專、職業(yè)高中、技工學校)、高等職(專)業(yè)教育(含普通大專、高職院校、技師學院等)的在校學生(包含在校期間頂崗實習),實行應助盡助全覆蓋。每生每年3000元,資助資金分春、秋學期審核發(fā)放。春季學期每生資助1500元,秋季學期每生資助1500元。

(十三)綠色通道。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綠色通道,對被錄取入學、無法繳納學費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先辦理入學手續(xù),然后再根據學生實際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十四)校內資助。學校利用從事業(yè)收入中提取的資助資金以及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和個人捐助資金等,設立校內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伙食補貼、校內無息借款、減免學費等。

(十五)勤工助學。學校設置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并為學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學機會,學生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等,安排崗位時優(yōu)先考慮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十六)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學生,可獲得國家資助,國家補償學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在讀學生(含新生)服役期間,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可獲學費減免,每生每年不超過8000元。

(十七)直招士官國家資助。直接招收為士官的高校學生可獲得國家資助。國家補償學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8000元。

(十八)退役士兵教育資助。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給予教育資助,在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可向高校申請學費資助。每生每年不超過8000元。

(十九)基層就業(yè)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對云南省普通高校中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yè)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到云南25個邊境縣和3個藏區(qū)縣轄區(qū)內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單位就業(yè)、自愿服務3年以上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

六、研究生教育階段

(一)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特別優(yōu)秀的研究生。碩士每生每年2萬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萬元。

(二)省政府獎學金。由省政府出資設立,用于獎勵表現優(yōu)異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博士每生每年2萬元;碩士每生每年1萬元。

(三)學業(yè)獎學金。高校為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于創(chuàng)新、積極進取而設立的獎學金。

(四)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全國普通高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碩士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每生每年13000元。

(五)三助崗位津貼。高校利用教育撥款、科研經費、學費收入、社會捐助等資金,設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崗位,并提供三助津貼。

(六)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與本專科生相同,每生每年貸款金額不超過12000元。

(七)基層就業(yè)學費補償貸款代償。政策與本專科生相同,研究生補償代償金額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

(八)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政策與本專科生相同。研究生補償代償或學費減免金額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

(九)直招士官國家資助。政策與本專科生相同,研究生補償代償金額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