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526030-7-/2021-0219041 | 發(fā)布機構 | 騰沖市財政局 |
公開目錄 | 部門預算 | 發(fā)布日期 | 2021-02-19 18:2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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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索引號53052200131200000
騰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第一部分目錄
第一部分騰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1年部門預算編
說明
第二部分騰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財務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預算表
三、部門支出預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按功能科目分類)
六、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七、基本支出預算表(人員類、運轉類公用經費項目)
八、項目支出預算表(其他運轉類、特定目標類項目)
九、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本級下達)
十、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另文下達)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表
十二、部門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表
十四、市對下轉移支付預算表
十五、市對下轉移支付績效目標表
十六、新增資產配置表
十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部門經濟分類預算表
十八、空表說明
第二部分公開內容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門主要職責
負責履行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維護、機動車注冊登記、交通違法行為查處、交通警保衛(wèi)工作、交通事故處理、駕駛人申請考試、機動車檢驗和駕駛人審驗、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事故預防等交通管理職責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騰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行政編制53人,實有73人,工勤人員編制0人,實有1人。騰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設13個中隊,6個道路中隊(騰龍、騰板、滇灘、明光、龍江、騰瀘),2個城區(qū)中隊(城南、城北),5個內設機關中隊。(車管、綜合、宣傳、特勤、事故)。
(三)重點工作概述
(一)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一是嚴格隊伍管理,深化作風效能建設,積極組織開展“治慵懶、強擔當、樹新風”主題實踐和“忠誠、為民、公正、廉潔”核心價值觀教育,全力打造了一支紀律作風硬、業(yè)務能力強、科技水平高的公安交警隊伍。二是加強班子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建立了民主、科學、高效的工作機制,建成了團結、務實、高效、廉潔的戰(zhàn)斗集體,發(fā)揮好模范帶頭作用。三是大力強化民警的宗旨意識教育,加強執(zhí)法形象和社會形象教育,提高了服務質量和效率,提升了公安機關執(zhí)法公信力。四是堅持從優(yōu)待警,凝集警心、團結隊伍,隊伍積極向上、團結拼搏的戰(zhàn)斗力不斷加強。一年來,隊伍思想紀律意識、業(yè)務水平、文化素養(yǎng)和正規(guī)化建設明顯提高,警務技能和實戰(zhàn)能力明顯增強,隊伍精氣神和形象風貌明顯提升,確保了隊伍“零”違紀。年度工作獲得了騰沖市局綜合考核第一、保山交警支隊考核第二的良好成績,榮獲全省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集體、騰沖市文明單位,省廳疫情防控工作先進集體等殊榮,多名民警和輔警分別獲省文明辦、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保山市局和騰沖市局表彰獎勵。
(二)“減量控大”取得實效。
1.實施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提升工程,強化了人、車、路源頭治理。一是常態(tài)化開展公路隱患路段排查和農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燈萬帶”示范工程,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路段,提出針對性的治理意見和建議,及時將排查結果報告市政府、通報相關部門,抄報上級公安交管部門。二是定期跟進隱患治理的進度,并通過督促提醒、公布提示、掛牌督辦、提級督辦等方式跟蹤整改。三是積極會同各鄉(xiāng)鎮(zhèn)開展轄區(qū)“馬路市場”交通安全隱患排查綜合整治工作,排查出全市23個馬路市場,并將隱患情況報告市人民政府。
2.實施城市交通安全出行提升工程,打造了城市交通管理新模式。一是常態(tài)化運行“創(chuàng)衛(wèi)”、“創(chuàng)文”工作和“美麗縣城”建設交通勤務模式,城市交通安全和文明程度進一步提升。二是與指揮中心、巡特警大隊、騰越派出所等警種,與綜合執(zhí)法局、道管、交通等部門建立聯勤聯動常態(tài)長效機制,形成了齊抓共管的管理格局。三是實行網格化管理,分片撒網布警,采取“高峰站點,低峰巡線,保面守點”的勤務機制,高峰時段守點巡邏指揮交通疏堵保暢,低峰時段深入網格開展違法查處、安全宣傳、亂點隱患排查整治、基礎信息采集等基礎工作。四是通過優(yōu)化交通信號燈配時、強化重點路段治理、完善交通標志標牌、調整環(huán)島通行習慣、挖掘道路停車資源、堅持大貨車限行管控和摩托車、非機動車專道通行等措施,強化了路面管控,提高了通行效率。五是扎實開展片區(qū)工作責任制,引導城區(qū)各學校、單位、企業(yè)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責任,全面推進交通管理社會化。六是加大科技信息化和智能交通建設力度,投入170余萬元安裝監(jiān)控卡口及電子警察,提升城市和農村中心集鎮(zhèn)科技化、智能化、電子化管理水平。目前,共建成路口信號燈27個、電子警察106套、卡口34套、違法停車自動抓拍153套、機動車不禮讓行人自動抓拍4套。
3.實施公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提升工程,健全了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機制。一是充分發(fā)揮市交安委(辦)的作用,積極推動全市交安委(辦)運作,深入推進交通管理社會化進程,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協同,推動道路交通安全從單一管理向“共建、共治、共享”轉變。二是深入推進警保合作,建設18個警保合作勸導站。在全市18個鄉(xiāng)鎮(zhèn)220個行政村,按照每個行政村至少1個勸導員的標準進行配備,兩員兩站覆蓋率達100%。三是以“減量控大”為主線,舉全警之力,嚴厲打擊酒駕、假牌套牌、超員、貨車超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全年共查處交通違法行為152491起,現場查處57288起,非現場查處95203起。其中查處酒后駕駛1012起,醉酒駕駛15起,客運車超員62起,假套牌40起,貨車超載328起,行政拘留102人。
4.實施部門協同聯動整治攻堅提升工程,深化了安全監(jiān)管責任體系落實。一是每季度對全市8家客運企業(yè)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并將檢查情況錄入保山市市場主體信用監(jiān)管平臺對外公示。每月將客運車輛及駕駛人違法情況通報至客運企業(yè)及道路運輸管理局,建立“紅黑”名單。通過下發(fā)隱患整改通知書、通報、約談、檢查等方式督促客運企業(yè)落實主體責任。二是積極探索大中型貨車管理模式,聯合多部門協同,在入出城設立5個定點查緝點,城區(qū)設立1個流動巡邏組,共治超限超載和非法改裝改型,對擅自改變車廂長度或欄板高度的行為一律實行上限處罰和限期恢復,通過五項針對性措施,實現了大中型貨運車輛道路交通安全監(jiān)管的常態(tài)化。共查處貨車超載違法行為328起,非法改裝111起,加裝高欄板拆除率達90%以上。
5.實施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效率提升工程,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聯動調解中心。一是會同市衛(wèi)健局和市人民醫(yī)院、中醫(yī)院、婦幼保健院、鍵君醫(yī)院等多家醫(yī)院建立健全了快速發(fā)現、及時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體”聯動工作機制,同時完善了事故救援基金制度。二是會同市人民法院、檢察院、司法局共同成立“騰沖市道路交通事故聯動調解服務中心”,并建立公檢法一體化簡化辦理交通刑事案件機制。
6.實施交通安全文明意識提升工程,提高了全民交通安全參與意識。充分運用新興媒體的傳播力和影響力,通過網絡、手機微信、移動傳媒、抖音等方式,搭建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資源和文化產品共享平臺,傳播安全、規(guī)范、文明交通正能量。扎實開展交通安全宣傳“七進”、“小手拉大手”、街天集市宣傳、警示教育中心宣教等活動,通過發(fā)放宣傳單、觀看宣教片、集中宣講等形式,提升廣大交通參與者交通安全、守法、文明意識。全年在各級新聞媒體推出各類稿件294篇,其中,公安部交管局4條,云南警方22條,保山警方75條,支隊暢行365153條,騰沖警方52條。
(三)“放管服”服務更加優(yōu)質。先后有效落實了車檢程序優(yōu)化、車輛異地轉籍、駕駛證省內異地申領、安全教育網上學習、交管服務網上辦理、社會服務就近辦理、交通事故網上處理、交通事故快處快賠、車輛檢驗全國“通檢”、小型汽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摩托車全國通檢和6年免檢業(yè)務等措施。升級改造查驗區(qū),全部接入查驗監(jiān)管系統(tǒng),確保車管所及車駕管社會服務站登記的機動車符合國家標準,杜絕為嫌疑車輛上牌落戶。設置騰沖交警網上業(yè)務自助超市,方便群眾辦理車駕管業(yè)務,目前共辦理1500余筆。全年共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22132輛,檢驗機動車56164輛;注銷機動車2780輛;機動車駕駛人考試17789人。
(四)警衛(wèi)安保能力鞏固提升。一是圓滿完成“2020”習近平總書記蒞騰和“10·09”王毅國務委員在騰與印尼、伊朗、菲律賓三國外長會見會談等各類交通線路警衛(wèi)及大型會議(活動)交通安保任務25起,受到了中央、省、市各級領導的充分肯定,被市局記集體三等功。二是積極開展“春運”“清明”“五一”“高考”“中秋國慶”重要節(jié)點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加強分析研判,準確把握重點時期轄區(qū)交通特點,充分做好應對大客流、大車流的各項工作準備,全力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沒有發(fā)生長時間、大范圍交通擁堵,營造了節(jié)假日期間全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
(五)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戰(zhàn)役打響起,大隊積極投入、主動擔當、持之以恒,抽調警力參加龍江特大橋、保騰高速騰沖五合收費站、五合整頂、團田騰龍橋、中和收費站、荷花熱水塘、機場及邊境疫情防控檢查點健康檢查工作。目前,仍抽調警力長期參與猴橋、明光、滇灘邊境檢查點和保騰高速騰沖、五合、猴橋收費站疫情防控檢查點工作。
(六)執(zhí)法保障能力不斷加強。一是深入開展執(zhí)法質量考評,加大執(zhí)法質量培訓,嚴格落實刑事辦案監(jiān)督、血樣現場封存制度和血檢委托備案統(tǒng)一送檢制度。全年共處理一般程序交通違法案件2732件,刑事立案92件、刑事拘留9人。二是投入60余萬元為基層中隊更新執(zhí)勤執(zhí)法用車5輛,投入30余萬元購置了無人機、計算機、復印機、打印機、酒檢儀、快拍儀等設備裝備,更換了一大批陳舊、破損的執(zhí)法裝備。三是兌付各中隊執(zhí)法辦案補助和“減量控大”工作經費100余萬元;投資200余萬元新建食堂并投入使用。
2020年,全市公安交管部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堅強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政府中心工作和“六大體系”建設要求,以疫情防控和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為主線,攻堅克難、強化落實,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二、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騰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編制2021年部門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財政全額供給單位1個;差額供給單位0個;定額補助單位0個;自收自支單位0個。財政全額供給單位中行政單位1個;參公單位0個;事業(yè)單位0個。截止2020年12月統(tǒng)計,部門基本情況如下:
在職人員編制53人,其中:行政編制53人,事業(yè)編制0人。在職實有73人,其中: 財政全額保障73人,財政差額補助0人,財政專戶資金、單位資金保障0人。
離退休人員11人,其中: 離休0人,退休11人。
車輛編制27輛,實有車輛27輛。
三、預算單位收入情況
(一)部門財務收入情況
2021年部門財務總收入45,252,666.97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45,252,666.97元,政府性基金0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0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元,事業(yè)收入0元,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0元,上級補助收入0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與上年對比減少538,070.75元,減少1.17%,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預算增加2,018,738.57元,增加4.62%,上年結轉結余減少1,756,809.32元,減少85.11%。本年收入增加的原因為一是加大科技項目投入;二是工資調整幅度加大;三是非稅成本支出增加。上年結轉結余減少原因:專項工作經費減少。
(二)財政撥款收入情況
2021年部門財政撥款收入45,252,666.97元,其中:本年收入44,945,420.71元,上年結轉收入307246.26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44,945,420.71元(本級財力23,735,420.71元,專項收入480,000.00元,執(zhí)法辦案補助13521319.94元,收費成本補償7208680.06元,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成本補償0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財政撥款0元。
與上年對比減少538,070.75元,減少1.17%,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預算增加2,018,738.57元,增加4.62%,上年結轉結余減少1,756,809.32元,減少85.11%。本年收入增加的原因為一是加大科技項目投入;二是工資調整幅度加大;三是非稅成本支出增加。上年結轉結余減少原因:專項工作經費減少。
四、預算單位支出情況
2021年部門預算總支出44,945,420.71元。其中:基本支出32,021,558.65元,與上年對比減少1,387,292.81元,減少4.15%。主要是工資福利支出較上年增加1,118,186.01萬元,增加5.11%。增加原因為:基本工資增加117,216.00元,津貼補貼減少55,788.00元,獎金類減少101,232.00元,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增加6,159.36元。職工醫(yī)療保險繳費增加3,153.15元,公務員醫(yī)療補助繳費增加10,086.46元,其他社會保障類繳費減少1,092,759.36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增加1,555,750.40元。
商品服務支出減少1,423,933.50元,減少13.65%;減少原因為:一是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等支出增加215,000.00元;二是維修費、租賃費、會議、公務接待、專用材料、勞務費、工會經費、公車運行維護費、其他商品服務等費用減少1,553,433.50元。
對個人及家庭的補助增加624.00元,增加6.45%。增加原因為:撫恤費按照相關文件要求提高標準,支出增加。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及辦公費、水電費、維修費、差旅費、會議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項目支出12,923,862.06元,比較上年增加2,223,862.06元,增加20.78%。增加原因:
2021年新增項目城南中隊技術用房建設專項資金。城南中隊辦公用房始建于1998年9月,由于辦公環(huán)境擁擠,辦公設施老化,技術含量比較低,嚴重制約著交通工作的發(fā)展,此項目的建設可以提升交警服務能力,改善工作條件,使交警隊伍整體能力提高,維護地方穩(wěn)定,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fā)展,更好的服務群眾。按照初步預算該項目投入350萬元。
智慧城市交通指揮中心主體工程及附屬設施在2020年初步建設完畢,需要進行室內裝修、警營文化建設、智能大屏建設及配套設備升級改造,2021年按照本年實際支出預算,增加設置交通電子警察系統(tǒng)、自動抓拍等支出增加。
(一)財政撥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類情況
2040201行政運行22,839,891.61元,主要用于本單位財政供養(yǎng)人員的工資福利支出及單位運轉的基本支出。
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176,000.00元,主要用于本單位日常水電費、辦公費、油料費、專用材料費、考場租賃費等基本支出。
2040220執(zhí)法辦案17,269,000.00元,主要用于本單位執(zhí)法辦案支出、科技項目支出。
2080505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1456718.72元,主要用于本單位在職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
21011衛(wèi)生健康支出1203810.38元,其中2101101行政單位醫(yī)療808554.8元,2101103公務員醫(yī)療補助395255.58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醫(yī)療保險繳費支出。
(二)財政撥款安排支出按經濟科目分類情況
1、基本支出:32,021,558.65元,經濟科目分類情況:30101基本工資2,905,584.00元,30102津貼補貼6,991,176.00元,30103獎金2,980,132.00元,30108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1,456,718.72元,30110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808,554.80元,30111公務員醫(yī)療補助繳費395,255.58元,30112其他社會保障繳9,698.01元,30199其他工資福利支6,783,670.40元,30201辦公費300,000.00元,30205水費10,000.00元,30206電費145,000.00元,30207郵電費900,000.00元,30211差旅費180,000.00元,30213維修維護費350,000.00元,30214租賃費66,000.00元,30217公務接待費90,000.00元,30218專用材料費2,110,037.94元,30226勞務費2,100,000.00元,30228工會經費494,935.20元,3023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00,000.00元,30239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183,8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費用675,600.00元,30305生活補助10,296.00元,31002辦公設備購置590,100.00元。
2、項目支出:12,923,862.06元,經濟科目分類情況:30213維修費2,000,000.00元,30901房屋建筑物構建7,812,580.06元,31001房屋建筑物構建270,000.00元,31003專用設備購置2,841,282.00元。
五、省對下專項轉移支付情況
本部門不涉及此項內容
(一)與中央配套事項
本部門不涉及此項內容
(二)按既定政策標準測算補助事項
本部門不涉及此項內容
(三)經濟社會事業(yè)發(fā)展事項
本部門不涉及此項內容
六、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guī)定,編制了政府采購預算,共涉及采購項目32個,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181000.00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996,000.00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85,000.00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元。
七、部門“三公”經費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騰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合計490,000.00元,較上年減少370,000.00元,下降43.02%,具體變動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
騰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1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為0元,與上年持平。變化原因:本部門2021年無因公出國(境)預算。
(二)公務接待費
騰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1年公務接待費預算為90,000.00元,較2020年預算上年減少10,000.00元,下降10%,國內公務接待批次為75次,共計接待850人次。公務接待比上年公務接待費減少原因為:一、厲行節(jié)約,減少開支;二、由于受疫情的影響,上級對下級工作指導、交流減少。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騰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1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為400,000.00元,較減少340,000.00元,下降45.95%。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元,較上年增加0元,增長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00,000.00元,較上年較減少340,000.00元,下降45.95%。共計購置公務用車6輛,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7輛。
減少原因為:我單位嚴格控制公車費用支出,厲行節(jié)約;制定了《騰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公車管理暫行規(guī)定》從源頭上管理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除道路中隊、城區(qū)中隊、事故中隊特殊用車需求以外,其余機關中隊逐步減少公務用車。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
騰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1年全部編制了項目績效目標,項目績效目標編制率為100%。財政預算安排12,923,862.06元,編制績效指標10個,其中:重點項目1個,財政預算安排4,000,000.00元,編制績效指標1個。騰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對納入預算安排的項目績效目標全部實現了隨部門預算同步公開。
下一步,我單位將繼續(xù)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嚴把績效目標編制質量關,扎實做好預算績效目標執(zhí)行情況動態(tài)監(jiān)控,深入推進重點項目績效自評,做好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牢固樹立“花錢必問效”的績效理念。
九、其他公開信息
(一)專業(yè)名詞解釋
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用一般預算收入安排的預算單位資金。
(二)機關運行經費安排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騰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1年機關運行經費安排9,004,873.14元,與上年對比減少1,423,933.50,減少13.65%,主要原因減少原因為:一是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等支出增加215,000.00元;二是維修費、租賃費、會議、公務接待、專用材料、勞務費、工會經費、公車運行維護費、其他商品服務等費用減少1,553,433.50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鑒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需在完成2020年決算編制后才能匯總相關數據,因此,將在公開2020年度部門決算時一并公開。
騰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1年2月19日
監(jiān)督索引號53052200131200111